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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审计流程

2011年12月14日 10:31  点击:[]

一、审计部门提出需要委托审计的项目,按规定程序报批。

二、审计处组织对社会中介审计机构进行考察、招标,评议选定具有资质的审计事务所,报主管校领导批准。

三、洽谈并签定委托审计合同。

四、移送资料并做好资料登记,确定内审人员参与项目的跟踪和联系工作。

五、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实施审计。

六、社会中介审计机构提交审计报告,征求被审单位和审计处意见。

七、经复核、确认无异议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,由社会中介机构提交正式审计报告。

八、审计报告送达被审单位,并呈送有关领导及部门。

九、被审计单位回复审计结果的执行情况。

十、按委托审计合同约定支付审计费用。

十一、按档案管理规定整理资料、立卷归档。

十二、审计处作好委托审计项目登记、统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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